
課程級別 | 入門級 |
培訓周期 | 1年 |
上課時間 | 電話咨詢 |
上課地址 |
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介紹

分類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考試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出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試題,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并研究確定本地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
條件1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
條件2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條件3
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
條件4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
條件5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
條件6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免試條件
符合《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條件1
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條件2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的。 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溫馨提示